如今城管是非多,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如此。云南城管与小贩冲突,遭到近千名学生的围攻,使得城管又火了一把;但是此事究竟是城管有错,还是学生冲动,又或是商贩别有用心?
云南城管遭近千学生围殴
2015年4月16日上午昭通昭阳区的城管到区一中门口执法的时候,与一名正推着三轮车卖香蕉的老人发生冲突,城管队员欲动手打老人,遭到该校近千名学生围攻。
今日上午,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,不明真相的学生受到周边商贩的煽动围攻执法人员,造成2名队员受伤,目前,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。
昭阳区的城管到昭阳区一中门口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奶奶。砸,抢老人的一整个三轮车的香蕉,还想动手殴打老人,被区一中近千人围住。
昭阳区凤凰综合执法局的负责人表示,网友反映的事情发生在昨日中午12点左右,正值学校放学时间,因该时段多名商贩占道经营,导致该区域人、车流量较大,各种车辆混行,交通拥堵不堪。为了学生的安全,城管派出5名执法人员进行巡逻执法。
然而,清理到学校门口的时候,执法人员对一售卖香蕉的流动摊贩进行劝说,但小贩不仅未积极配合,还对执法人员不依不饶。僵持之下,周边的其他小贩便煽动不明真相的学生围攻执法人员,导致2名执法人员受伤。
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整个过程中,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,相当的委屈,该负责人说,执法记录仪拍下了整个过程,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。
占道经营,城管该管?
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,简称城管,其主要的职责在于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。
对于商贩的占道经营,可能影响交通拥堵、学生安全等城市秩序的管理与维护问题,城管依职权执法,是正当的,毕竟其职能范围之内。根据我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,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:(一)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;(二)履带车、铁轮车或者超重、超高、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;(三)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;(四)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、构筑物;(五)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/平方厘米(0.4兆帕)以上的煤气管道、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;(六)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;(七)其他损害、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。
对此,城管的执法似乎有法可依。但是非空穴不来风,有法可依,对城管执法很重要;但是有法必依,似乎才是缓和城管与被管理者的关键。行政的乱作为,或者说暴力作为,是如今使作为城市美容师的城管进退维谷根源。然而,此事件是否存在暴力执法还有待考证!
暴力抗法的法律后果
在经历了如此多的城管雷人事件后,城管的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,似乎开始让很多曾经被欺负的人燃起报复之心。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理智的,因为他可能违法,更甚者可能犯罪。
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,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警车等车辆通行的,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学生围殴城管致其受伤,并阻碍执法车的通行,显然已经违法,对其进行处罚自然有法可依。
当然,这只是轻的!根据刑法的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,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,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,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,虽未使用暴力,但造成严重后果的,属妨碍公务罪。犯本罪的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关于城管的此类事件,说到底都是权钱之间的较量。当城管执法,克服不了傲慢;商贩生存,撇不开投机,自然的就会矛盾丛生。至于他们矛盾的战火为何会祸及学生,冲动与善良,是对其最好的解释!